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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事选举办法
    江苏省科学学与科研管理研究会第八届会员大会理事选举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明确江苏省科学学与科研管理研究会第八届会员大会选举程序以及与选举有关的规则,根据本学会章程,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 选举职位的设立、人数
    1.会员大会选举理事,理事 81 名。
    2.选举职位及人数由换届筹备领导小组协商确定。
    第三条 理事候选人的产生
    1.具有本领域相关工作经历并具一定影响力,热心于研究会工作,并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2.和学会有合作关系并有贡献的其他学会(协会),可推荐其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参选理事,参选人须为相应学会(协会)高级会员及以上级别会员。
    3.海外理事候选人由本学会发起人提名推选,报省科协、省民政批准。
    4.申请参选者须完整填写参选申请表。
    5.参选人通过筹备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后成为正式候选人。
    第四条 参选人资格限定及对参选人资格的审查
    1.有下列情形中任一款的个人或机构不得参选理事职位:
    (1)在其他学会中违反学会规章而被除名的理事和常务理事;
    (2)未通过学会发起人认可的提名;
    (3)在学术上弄虚作假,违背学会《学术道德规范》并被证明属实者;
    (4)有损害学会利益的行为或严重不端行为者;
    (5)申请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或有严重失实者。
    2.参选理事需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并加盖公章,方可任职。
    3.学会筹备领导小组会根据上述规定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五条 选举规定
    1.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2/3 以上会员参加选举其结果方有效。理事选举采用等额选举和投票的方式进行,理事候选人在选举中得票超过半数时当选。
    2.候选人均应到会,特别情况不能到会须向筹备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批准后可缺席参选,否则候选人资格失效。
    3.选举人及候选人均不得有贿选或有妨碍公正选举的行为,对于违规行为者,由筹备领导小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剥夺参选人资格的处罚,处罚结果予以公告。
    4.选举过程中遇到本选举办法未覆盖事项,由筹备领导小组根据章程或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补选。当届中理事会理事职位出现空缺或更替时,按选举办法规定增补。
    第六条 选举生效及就职
    1.现场选举期间到第八届一次理事会召开前,筹备领导小组会接受会员及理事的质疑或投诉,接受候选人申诉,并就投诉或申诉的内容进行处理。筹备领导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对投诉或申诉的处理结果,并向投诉人或申诉人告知处理结果。必要时,向全体会员公布申诉或投诉内容和处理结果。
    2.选举结果由筹备领导小组宣布,选举结果生效。
    3.第八届一次理事会召开时生效。
    4.选举结束后,由筹备领导小组组长向当选的理事颁发当选证书,证书由当选理事长签字,盖学会印章。
    第七条 附则
    1.本选举办法由第八届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
    2.本选举办法在会员大会选举期间由筹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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