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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选举办法

      江苏省科学学与科研管理研究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选举办法

      一、根据本研究会章程有关规定,江苏省科学学与科研管理研究会第八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

      二、依据江苏省科学学与科研管理研究会会员构成及工作实际情况, 江苏省科学学与科研管理研究会第八届监事组成人员 3 名。

      三、江苏省科学学与科研管理研究会监事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筹备领导小组推荐,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本研究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秘书处工作人员(含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 5 年,和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

      四、参加监事选举的会员,须超过应到会员的 2/3,方可进行选举。

      五、监事选举采用等额选举的方式进行,同意票超过半数方能当选。

      六、监事选举办法经第八届会员大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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