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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江苏省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12-31 00:00:00
    关于加强江苏省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的意见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各高校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学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学会切实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科技工作者、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努力成为对科技工作者具有强大吸引力、凝聚力,能够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高质量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团,根据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省科技社团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适应现代社团发展需要的党建领导体制
          1.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科技社团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科技社团党委”)接受省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以下简称省委“两新”工委)统一领导和业务指导,接受省科协党组领导和日常管理。主要负责省科协所属科技社团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并对所属学会党建工作进行指导。省科技社团党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省科协机关党委。省科技社团学会党总支部,负责各学会秘书处党支部的日常党务工作,接受省科技社团党委领导。
          2. 学会理事会层面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省科协党组领导,承担学会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中的中共党员组成,经学会理事会中的中共党员酝酿推荐,报省科技社团党委批准,任期与学会理事会任期相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一般不超过7人,组长原则上由是中共党员的理事长担任,如学会理事长为非中共党员,则从学会副理事长中的中共党员中产生。
          3. 学会分支机构(分会、专委会、工作委员会)层面建立“党建工作小组”。接受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党建工作小组由学会分会(专委会、工作委员会)的会长、副会长或主任、副主任中的中共党员组成,组成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报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时报省科技社团党委备案,任期与学会理事会任期相同。
          4. 学会秘书处层面建立党支部。接受省科技社团党委领导和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业务指导。学会秘书处党支部设置方式为:(1)学会秘书处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建立独立党支部;(2)正式党员不满3人的学会秘书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3)对暂不具备建立独立支部或联合支部条件的学会秘书处,可将学会秘书处现有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到设在省学会服务中心的省科协所属学会联合党支部进行管理;(4)在规模大的、时间相对长的,且在外地举行学会活动期间,组建临时党支部,接受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二、突出科技社团政治属性,认真履行政治职责
          5. 省科技社团党委。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科技社团的政治引领,指导省科协所属学会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真正把中央、省委关于科技创新和社团改革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研究部署和落实科技社团党建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指导和推动所属学会政治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文化建设与学风道德工作,实施省科协系统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党员发展、评先评优,人才举荐与托举工作,担负起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
          6. 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求载入学会组织章程,确保学会始终在党的领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要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着眼于把方向、谋大局、促发展,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学会得到贯彻落实;要围绕学会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筹划党建工作,将学会党建工作情况列入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重要议题,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前置审查、意识形态等方面工作;推动学会能力建设,发现、培养、举荐学会优秀科技人才,保障服务能力提升。组织学会党员会员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创新争先行动、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学术道德诚信建设、廉政建设等活动,通过活动开展提升学会整体凝聚力和向心力;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领导小组成员要带头参加学会秘书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和党内其它活动,领导和支持学会秘书处党支部建设。
          7. 学会分支机构党建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要把党建工作自觉融入各分支机构独立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对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在政治引领、人才培养举荐、会员爱国奉献教育和学术诚信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
          8. 学会秘书处党支部。发挥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作用,主要负责省科技社团党委和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党建任务的推进落实。要把爱国、奋斗、奉献精神学习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大力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
          三、构建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的运行保障体系
          9. 创新科技社团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省科技社团党委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订省科技社团党建工作运行规则,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统筹协调、规范管理科技社团党建工作,抓好科技社团党建工作重大政策研究、重大方针制定、重要部署推进和落实,及时研究解决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建立科技社团党组织日常管理机制,把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纳入省科协工作总体布局之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升科技社团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水平。建立科技社团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机制,按照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的要求,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引导学会创先进、创特色、创一流,确保党建工作与学会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建立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建工作小组、秘书处党支部与科技工作者联系制度、工作活动走访制度、经验交流制度等,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科技工作者意见建议,为科技工作者提供及时有效服务。
          10. 选优配强学会秘书处党支部书记。以科协系统改革为契机,引导推动学会秘书长职业化、工作人员专职化和秘书处实体化,通过市场化招聘等方式选聘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实、熟悉群众工作、热心社会服务的党员专职人员担任学会秘书处党组织书记,将优秀人才吸引和集聚到学会秘书处。探索省科协机关与学会秘书处双向挂职交流模式,选拔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党性强、工作实、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学会挂职,担任党组织书记。鼓励学会挂靠单位的优秀党员以党建指导员身份担任秘书处党支部书记。规模较大、党员数量较多的学会秘书处,可配备专职副书记。
          11. 搭建党建工作示范平台。按照学习有平台、工作有抓手、活动有场所的要求,推行“党员之家”阵地建设,增强党内活动的仪式感、庄严感。支持开展科技社团特色党建工作品牌创建活动,达到“社会组织等级评估4A级以上学会党组织至少形成一个品牌”,通过其辐射带动作用,力争形成若干个在全国科协系统有影响的学会党建特色品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建立“江苏省科技社团党建工作信息系统”平台,拓展理论政策发布、党员信息管理、在线学习教育、服务办公、意见建议征集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全面提升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推动所属学会加强党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江苏公众科技网、苏科家园、科普云等服务平台,为学会党组织和党员提供各类信息服务。
          12. 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党建工作因会制宜、问题导向、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实现学会党建的重点突破和整体强化,探索形成江苏学会党建模式。把“选点示范、培植典型、以点带面”作为抓好学会党组织工作的重要方法,积极开展学会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及时发现、培育、总结和推广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学会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指导和推进面上党建工作。
     
    中共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
    2019年9月26日
      作者:唐釜金   责任编辑:jstang
    来源:江苏学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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